如何合规的处理不能回款的坏账?

发表时间:2023-06-26 10:33

老师请问我们公司现在清账,如果有烂尾的项目不能回款的,有的已经开票去了,有的还没有开票,怎么处理比较合规

 

答:应收账款收不回,按照坏账处理。

 

老师指点一下怎么操作,要去税务报备吗?

 

答: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准备以下相关资料:

 

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2、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的破产、清算公告;

3、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4、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5、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6、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7、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参考文件:《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十二条。

不需要备案,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收账款已发生坏账但之前未计提坏账准备,可以在发生坏账的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并同时确认坏账损失。

具体的账务处理您参考:

 

1、计提坏账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采用了新准则)

贷:坏账准备

 

2、同时确认坏账损失: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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