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在纳税人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纳税人可以扣除住房租金吗?

发表时间:2024-01-19 08:44

请问老师:我老婆在我目前工作的城市有一套单身公寓,属于她的婚前财产。因为工作的需要,我在我工作的单位附近租了一套房子,请问我这个住房的租金支出是否可以在计算个税时扣除?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所以,在个人所得税上,不管婚前婚后财产,只要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其租房的支出是不允许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