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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的学习费用是否可以作为教育经费扣除?发表时间:2024-02-20 09:00
请问老师:我们企业部分高管周末会参加在职研究生学习,请问我们企业为其承担的在职研究生学习费用能否作为教育经费扣除? 答:根据财建【2006】317号规定,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上的学历教育以及个人为取得学位而参加的在职教育,所需费用应由个人承担,不能挤占企业的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所以,贵企业承担的在职研究生学习属于学历教育,不能作为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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