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买给学员食用的水果取得的发票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

发表时间:2024-04-22 09:01

请问老师:我们是一个培训机构,我们在每次培训课间会提供一些水果及糕点给学员们食用。请问我们购买的水果取得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按9%抵扣增值税呢?

  答:培训购入的水果是否能抵扣进项首先应判断是用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如果贵公司的培训服务选择了简易计税,那购入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如果贵公司的培训服务没有选择简易计税,则购入的用于培训项目的水果是允许抵扣进项的。文件依据:总局2016年第68号公告

  第二,再看取得的发票是否符合规定。如果贵公司的培训项目是一般计税的,那再看取得的发票是否符合规定,根据财税[2017]37号及财税[2019]39号规定,取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允许按销售发票注明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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