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发表时间:2024-05-22 09:24

请问老师:公司2年前已给客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客户反映没有收到发票,要求今年重新开具该如何处理?

答:丢失发票确实是一个头疼的问题,但是不用担心,目前国家已经逐步实施数电发票,相信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少的。不过双方企业也都不用担心,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不用重新开具发票,可以根据《税总公告2020年1号_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同时,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开票方需要复印发票复印件,并由开票方税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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