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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不同用途的账务处理?发表时间:2023-06-21 15:13
请问仇老师:公司买了一块地,属于商业用地,前期土地使用权计入无形资产(没做过摊销),计划建好对外出租。 建设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土地成本这块是转入在建工程,还是仍旧记在无形资产科目里呢?
答: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用途不同,计入的科目不同,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于建造自用(如办公楼),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建造期间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在建工程。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项目(如建造商品房),计入“开发成本”科目。
3、用于直接对外出租或建造对外出租的项目(如写字楼),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 关注南京盛邦法财税,助您财税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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