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项目地已经交了城建税回到机构所在地还要补交吗?

发表时间:2023-11-28 08:49

在项目地已经交了城建税回到机构所在地还要补交吗?

答:是的,企业在项目所在地应预缴增值税的同时还要预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具体如何预缴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文件条的规定进行:

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同时,预缴后回到机构所在地进行月度(季度)纳税申报时,应按74号文的第二条规定进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相关政策

《财税(2016)7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_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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